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超总薪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中超总薪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高不高,一般薪水对应的付出。
中超这样的体育行业,每个球员的巅峰期是有限的,本来这个行业的球员周期也就那么个十几二十年,而且对比其他国家,能具有高水平联赛的,平均薪水确实不算很高。
足球的受众是很大的,俱乐部也不是慈善行业,球票,周边,广告等等。
但是为什么大家会觉高?因为觉得没有成绩,假球的丑闻。
还是德不配位啊。
谢邀。
这个嘛,我倒是觉得有点儿想当然了。
且不说跟世界级别的优秀运动员相比较,中超的顶级球星是什么水准,至少在咱们国家本土球员里面,在国内,他们都是足球界的顶级运动员了,从小训练,走体校青训的路子,到青年队,再到成年队,再到打出名堂成为球星,实际上他们的上升通道极其狭窄,除了这条路,就没有别的路走了。
按照足协的说法,咱们国家职业足球注册运动员只有三千名,而成为球星为大众所熟知的顶天也就那么十来个,从正常上学到成为职业足球运动员,这里淘汰了一大批人,而从职业足球运动员到成为这十来个国脚,又淘汰了一大批人,无论咱们国家现在这个足球行业的水有多深、内幕有多黑,对于这些运动员来说,这条路并不是很容易就走得通的。
在花了这么多精力,搭上了自己的整个成长期,好不容易混成国脚之后,被告知顶薪只有50万一年,我想无论是谁都接受不了。
而那些自己孩子拥有一定的踢球天赋的家庭,在了解到这一切之后,必然会更加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去踢球。
本来即便国足被骂得很惨,但实际上如果成为了国脚的话,基本等同于实现财务自由,或许还会有部分家庭愿意搏一搏,但是如果成为了国脚也只不过是一年区区50万年薪,那或许就没有家庭再愿意把孩子往足球行业里面送了!
这便是实际的情况,咱们国家在当下这个历史阶段,大部分人脑子里面最关心的问题就是钱,或者说社会资源,亦或是说用钱来衡量你所拥有的社会资源,既然大家都这么想,社会风气如此,足球行业不可能独免,任何行业都不可能独免。说什么热爱足球、说什么为了这个对足球的热情甘愿放下一切等等,在咱们国家现在这个阶段,压根就不现实。
走足球这条路,不仅意味着上升通道狭窄,还意味着一旦身体负荷过重导致了严重的运动劳损的话,之前的努力全都等于白费。
简单说,这条路跟赌博没有什么两样,不过所赌的是身体健康和天赋永远在线,并且这赌局的时间长度长达十几二十年。
走这样的一条路,如果赌成功了回报只不过是年薪50万的话,傻子才会去赌呢!!!
限薪是一定要限的,多出来的薪水可以投入青训和更为现代化的管理和训练设施上面,但是50万年薪,跟一刀砍掉没有什么区别,只会导致再也无人加入这足球行业,从而让这足球行业真正的后继无人。
最好的方法应该还是制定一些规定,比如拿到什么荣誉或者为国家队取得了什么成绩,那么薪资就可以抬高一些之类的等等,有个阶梯,就有了一定的激励效果。
总之,我们还是等足协公布具体措施好了。
以上。
前几日,由于在世界杯预选赛40强小组赛国足客场1-2不敌叙利亚国家队,这场比赛,无论是整个比赛过程,还是最终的比赛结果,都非常的“差强人意”。在比赛结束之后,国足主教练里皮愤然辞职,国足也成为了国内球迷和媒体口诛笔伐的对象,认为这些国脚们高薪低能,他们那这是上千万人民币的高薪,球却踢得非常烂,限薪令势在必行。
前两天,人民日报发布消息称,从下个赛季开始,中超、中甲和中乙国内三级联赛的本土球员,最高年薪分别不高于1000万人民币、500万人民币和300万人民币。如果这个限薪令真的能够得以贯彻实施,当然是一件好事情。问题是,除了限制国内球员的高薪之外,归化球员的薪水是不是也要一视同仁呢?
除此之外,外援们的薪水是不是也要限制呢?还有包括外教的薪水,按理说,我们不能够一刀切,如果真的要限薪,国内球员和归化球员一定要一视同仁,外籍球员和外籍教练的薪水也是高得令人咋舌,他们的薪水同样也应该进行限制才对。
即便是如此,很多球迷还是不太满意,认为这些国内球员们的技术水平,中超顶薪50万人民币,中甲和中乙定薪为20万人民币。说实话,这个薪水是非常低的,要真这么实施的话,恐怕足球的商业化运作就无法进行操作,导致更多的青少年不去踢球,我们应该更加合理化才对,如果是断崖似的降薪肯定是不可行的。
谢邀请,我觉得限薪治标不治本,但目前确实也需要这么做,中超联赛虚旺是事实,各大财团相互烧钱搅力也是事实,长远之计,必须重新审核中超联赛发展规划,让足球资本相对的向青年军倾斜,把中国的青少年足球运动做大做强。
倒逼出来的新政,足协总算明智了一回,办了一件迄今为止最为正确的事。谈不上灵丹妙药包治百病,却也是头痛医头痛的良方。起码来说是对症下药。但足协的限薪令仍有几点必须指出:
第一,本土球员的最高顶薪1000万,仍然存在虚高浮肿,价高货次的问题依旧突出。在球迷眼里有沒有年薪1000万的球员,真是要打个大大的问号?球员顶薪与现有国脚的实际能力差别太大。不知道足协定此标准的依据是什么?总的感觉顶薪含绩效奖税前不超过800万为好。即使是有意压低也是有利于新陈代谢,为数年后调整留下一定的空间。
第二,限薪令没有细化分解,没有突出优胜劣汰的宗旨。中国各级联赛球足定薪需要细化管理,例如球员的工资收入应分为二部分:A,身价基本工资(占比40%),B,比赛绩效奖励工资(占比60%)。从而形成参赛不参赛不一样,成绩好坏不一样,这样用经济手段加剧队内队外和場内埸外的竞争,有利于提高联赛的对抗性。
第三,入选国家队工资可上浮20%,也缺乏细则,更存在只奖不罚。应该是凡是入选当年国家队正式队员,其在俱乐部的身价工资上浮20%,比赛绩效奖金由国家队考评发放。如球员被国家队除名或非正常淘汰,其俱乐部必须扣发其身价工资的20%不等。国家队球员为国出征必须奖惩并用,赏罚分明。
第四,限薪令必须全面同时铺开,不存在时间上划断,给很长的过渡期。现役中国联赛所有球员以住签约同时作废,从新签约。足协应会同有关部门创造行政空间和法律支持。如发现阴阳合同扣分也应施行累计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超总薪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超总薪资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