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羽超联赛俱乐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羽超联赛俱乐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月12日,2023年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将在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雅居乐体育馆开赛,比赛将持续至2月21日。
常规赛阶段8支队伍进行单循环赛,排名前四的俱乐部进入到总决赛,最终通过半决赛、三四名决赛和决赛,决出本赛季联赛冠亚季军。
常规赛赛程:
2月12日
09:00 厦门特房 vs 合肥嘉合
09:00 湖南华莱 vs 深圳羽众
13:30 青岛仁洲 vs 江苏溧阳
13:30 瑞昌碧源 vs 浙江竞体
2月13日
13:30 瑞昌碧源 vs 深圳羽众
13:30 厦门特房 vs 湖南华莱
18:30 青岛仁洲 vs 浙江竞体
18:30 江苏溧阳 vs 合肥嘉合
2月14日
13:30 青岛仁洲 vs 合肥嘉合
13:30 浙江竞体 vs 深圳羽众
18:30 江苏溧阳 vs 湖南华莱
18:30 瑞昌碧源 vs 厦门特房
2月15日
13:30 浙江竞体 vs 厦门特房
13:30 江苏溧阳 vs 瑞昌碧源
18:30 青岛仁洲 vs 深圳羽众
18:30 合肥嘉合 vs 湖南华莱
2月16日
13:30 青岛仁洲 vs 湖南华莱
13:30 深圳羽众 vs 厦门特房
18:30 合肥嘉合 vs 瑞昌碧源
18:30 浙江竞体 vs 江苏溧阳
2月17日
13:30 深圳羽众 vs 江苏溧阳
13:30 合肥嘉合 vs 浙江竞体
18:30 青岛仁洲 vs 厦门特房
18:30 湖南华莱 vs 瑞昌碧源
2月18日
13:30 青岛仁洲 vs 瑞昌碧源
13:30 厦门特房 vs 江苏溧阳
18:30 湖南华莱 vs 浙江竞体
18:30 深圳羽众 vs 合肥嘉合
谢邀!
林丹被拦事件,充分反映了羽超联赛赞助商制度不完善,搞出个抽签决定赞助球队的奇葩,导致球员和球队赞助冲突的闹剧;而林丹作为当事人,借此耍大牌,对于他的个人形象也是一个损害!
羽超联赛曾经很难拉来赞助,但是上赛季却迎来了三个大赞助商,分别是尤尼克斯、李宁、胜利,按理说这时候应该竞价,看谁的报价高就让谁赞助,但是羽协这个和事佬,为了不得罪人,却搞出了一个奇葩的抽签决定赞助:三家通过抽签,来决定哪个赞助商赞助哪支球队。
林丹效力的青岛仁洲,被李宁抽到,按照羽超联赛的规定,球员除了球鞋和球拍,其他装备都必须要用球队赞助商的装备,所以林丹除了球鞋和球拍,其他装备必须是李宁的。
但是林丹却是日本品牌尤尼克斯的代言人,与该品牌签下了10年长约,最高可以获得1亿的代言费用,所以林丹拎着尤尼克斯球包,是为了宣传自己代言的品牌。
造成这种冲突的关键,就是羽协,如果林丹效力的青岛,直接让尤尼克斯赞助,那么就不会产生类似的冲突了,也就协调了球队和个人之间的赞助冲突。
而林丹本人,作为中国羽毛球最受关注的明星,更不应该借此耍大牌,既然羽超联赛规定了除了球鞋和球拍,其他装备都必须要用球队赞助商的装备,作为联赛下面的一个球员,就必须要遵守,任何人都不能搞特殊,否则你就不要在这个联赛中效力。
况且为了保障球员的个人利益,羽超联赛已经规定了球鞋和球拍,可以是自己代言品牌的,真不知道林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这起冲突事件,是继出轨事件后,又一个损害林丹个人形象的事件,希望林丹好好反思反思吧!
【对于此事您有何看法?欢迎评论!】
观球事:二十多年老球迷,希望和您一起享受体育带来的快乐!
没必要突出日本品牌,林丹被拦我们该为制度点赞执行者点赞👍👍👏👏👏处罚俱乐部轻了😎。重点是军体协得思考如何教育孩子们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如何作,价值这一课得上好别在毁自己的孩子!!!品牌价值代言人形象,为难尤尼克斯了
林对错先不说!小编你这断章取义的做法就不行,整篇报道一下子给你歪曲了主题,666!自媒体时代,就是因为太多你这样的标题党,断章取义,歪曲事实,散播谣言,为了博出位,博眼球,博关注,乱写,乱编
两层意思,一是林丹代言日本产品,是在规定不允许参赛运动员代言中国产品以外的国外产品之前还是之后,如果是之前,拦的没道理,运动员代言产品是有合同的。如果是之后,属于林丹明知故犯且毫无民族气节,该拦必须拦。第二层意思,是关于经济往来的层次,咱是外行,不知道这属不属于行政干预或者行业垄断。
在表达看法之前先明确一下,林丹被拦的原因不是因为携“日本品牌”参加羽超联赛,而是因为携俱乐部赞助商的“竞品”参赛被拦。不久,林丹所代表的青岛仁洲俱乐部便因比赛延迟等后果被联赛相关部门扣除了赛事补贴12万元并受到警告处分。而林丹也在为微博接连发声发泄不满,顺便声讨遭其他俱乐部欠薪至今未解决一事,场面着实尴尬。
其实这样因为个人赞助商与俱乐部或联赛赞助商冲突的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在林丹身上发生了。2015年,青岛俱乐部还因相关问题在付出150万元的情况下未能让其出战。这次青岛俱乐部又遭罚款,随后也许还会面临赞助商索赔,俨然成了损失最大的一方。在羽毛球联赛职业化发展的缓慢进程中,作为全国首家市场化运作的俱乐部,青岛仁洲受到这样的损失肯定不是一件好事,出现这样的纠纷,也不利于羽球职业化市场化的大环境。
实际上,在联赛中,运动员的球鞋和球拍是可以不用俱乐部赞助商品牌的,林丹此次是携带了不符合要求的球包,从某种角度上看完全可以避免。更何况,尤尼克斯中国区高层曾特意提到,尤尼克斯支持签约的运动员在羽超联赛中服从俱乐部安排,这也和羽毛球团体赛统一着装的传统有关。
然而,相关问题目前还是处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阶段。在国内其他职业化较高的联赛,比如CBA中,本赛季个别著名球员是有“特权”的,但过去几个赛季这也是因为竞品风波闹得最凶的联赛,易建联甚至还做出了“脱鞋”这样的举动直接损害赞助商形象,促使联赛出台新规定。林丹作为现役世界羽坛传奇,本身就是中国羽毛球的标志,其个人享有一些羽超联赛中的特权也在情理之中。
当然,赞助商维护自身利益也无可厚非,尤其是已经做出可以携带其他品牌球拍球鞋这样让步的情况下。不管怎样,林丹、赞助商和羽超联赛,各方针对此问题早日达成一致、避免纠纷,共同促进羽超联赛顺利推广才是最重要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羽超联赛俱乐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羽超联赛俱乐部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